【新刊导读】变革与未来:《北大法律评论》第15卷第2辑编后小记
  • 2020/04/16本站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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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过得比较折腾,因为做了许多新的尝试。某些尝试被扼杀在了襁褓之中,目前进入正式运营的包括如下三个:

第一个尝试是本期的主题研讨。这期的主题研讨与以往看起来有些不同,因为是与《康奈尔国际法期刊》合办的。文章的中文版本发表于此,而英文版会发表在同期的《康奈尔国际法期刊》上。我们之所以想做这种国际化的尝试,一方面是希望海外的读者也能了解到《北大法律评论》这个刊物,另一方面,也希望为我们的主题研讨增加更多看问题的视角。本期的作者既包括在海外从事中国法研究的国外学者,也包括具有多年海外学习经历的国内学者。因此,尽管这期讨论的仍然是中国问题,却更多地展现了域外视角。庐山之外看庐山,未必是识得庐山真面目的唯一法器,但是看到的风景着实是不同的。在此也特别感谢康奈尔大学法学院Charles K. Whitehead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以及《康奈尔国际法期刊》的编辑们为促成这次合作而提供的莫大帮助。

第二个尝试表现在审稿机制方面。在原来的内部初审编辑初审和外部双向匿审环节之间,我们加入了编委会审准环节。这个转变,我们在筹备第14卷第2辑时就在尝试,最终成为第15卷中比较固定的工作机制。在编委会审中,初审编辑会向编委会其他成员介绍其认为可以通过初审的文章,具体包括文章通过初审的理由以及文章需要改进的地方,也包括自己对文章的困惑。其他编辑则针对文章以及初审编辑的介绍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相信,编委会审制度通过公开讨论、辩论(有时候初审编辑会成为这篇文章的代理人,接受所有其他编辑的质询),可以确保我们对文章的评价更为客观,也有助于解决编辑群体流动速度过快而在《评论》延续性上带来的困扰。由于评审环节的延长,本期《评论》的审稿速度也有所减缓,给作者以及投稿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在此一并致歉。

第三个尝试是微信公共平台。《北大法律评论》从今年3月开始推出微信公共平台(微信号为pkulawrev,欢迎大家关注)。微信公共平台推出的文章均为原创。《评论》微信公共平台的定位为学余,即运用正统学术的剩余生产力产生的一闪灵光,发表出微评论。我们无意在这个平台上进行过于严肃的学术交流或者论证,因为微信公共平台的字数限制以及平台用户的阅读习惯决定了平台文章的快消品性质。但是,只要这些零散的火花能在夜里发出自己的光,点亮一根火柴,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按照目前的设想,平台上的文章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板块:新刊导读,由编辑介绍当期《评论》发表的文章以及采稿原因;时事点评,针对当前的热点事件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观点速递,就某一细小问题精简阐述学术观点;好书(文)共赏,推荐我们读到的一些有启发性的文章或者书籍;轶闻博览,介绍一些新奇、有趣的学术小知识;正本清源,厘清学术上流行的误解。目前,微信平台的作者主要为《评论》的编辑,我们非常欢迎读者朋友们向我们的微信公共平台投稿,来稿请同样寄送我们的公邮pkulawrev@gmail.com(请标明为公共平台投稿)。

这些尝试未必会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我们相信,长远来看,开放不同的可能性比一成不变可以让竞争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也容易找到最适合我们的道路。非常欢迎关心我们的朋友给我们多提意见。由于这些尝试,编辑们的工作量较之前增加了不少,编辑们在繁重的课业之余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地投入到这些前途未卜并且与自身利益几乎无直接关联的折腾中,做出的牺牲可谓不小。此外,如果没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出版社以及诸多老师、前辈和同仁一直以来给予我们的无私帮助,《评论》的发展和改革都无以为继。我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作者夏戴乐,系《北大法律评论》第15卷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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